郑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暂行规定的浏览: 4252 次 类别: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2-5-5郑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暂行规定
一、测试员应积极配合市语委办工作,每年要参加五次以上测试工作。对未能按要求完成测试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测试员聘任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平台。测试员应加入普通话测试员群(57903857),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及时查看测试工作的信息。 三、认真执行测试纪律,做好每一场测试前的准备工作,提前10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 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位受测人,以礼相待,不急不躁。 五、认真遵守省语委颁发的测试员纪律条例,坚持按量化标准打分,不徇私情,不打人情分。 六、在测试现场,所有测试员手机一律关机,测试员无故不得长时间离开考场,如确有急事,需向带队老师请假。 七、认真填写录音资料登记表及受测人成绩单登记表,测试员签字一定要工整。录音笔编号必须是测试员对照录音笔,测一个填一个。 八、测试结束时,检查录音笔,对照人数检查试卷,确认无误后将录音笔、试卷袋、录音笔登记表、成绩单上交带队老师。 教师招聘考试与教师资格考试区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驻马店2013年暑期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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